嘉应学院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
一、机关党委书记:
(一)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。
(二)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。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党员大会,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策,研究安排党委工作,组织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计划,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(三)负责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,不断推进机关党委及各支部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以及廉政建设,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工作,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(四)按照学校党建工作要求,检查监督党委工作计划、决议的贯彻落实,按时向党委会、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,及时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,认真组织开展评优评比活动。
二、机关党委副书记:
(一)协助书记做好机关党委各项工作。
(二)结合机关党委的具体情况,传达、贯彻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的决议、指示。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,并及时提交机关党委会讨论。
(三)根据机关党委部署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了解掌握机关干部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,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,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支部工作情况。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,指导支部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、转正工作。
三、组织委员:
(一)按照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和校党委组织部的部署,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。
(二)做好组织发展工作。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,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。
(三)指导各支部做好换届改选、党内评优评先等工作。
四、宣传委员:
(一)做好机关党委的宣传教育工作。加强政治学习,时事政策学习,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,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全面地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。
(二)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学校、机关中心工作,宣传机关党员、群众的先进思想、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。
(三)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宣传工作,加强与各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联系,了解机关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,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五、纪检委员:
(一)建立健全党内监督、群众监督机制,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加强对遵守党纪党规、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,重视党外群众的监督,党内外监督有机地结合。
(二)加强机关党员党风党纪教育,组织相关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活动。
(三)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。在加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,增强责任感的基础上,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。
六、统战委员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,经常了解机关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、工作表现、业务能力等情况,对机关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,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。
(二)指导各支部的统战工作,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,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统战工作的情况。
(三)加强机关意识形态工作,防范和抵御宗教在校园渗透。经常与机关党员干部保持联系,倾听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帮助他们解决问题。
七、群工委员:
(一)提出机关党委群团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议,关心、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。
(二)极探索新时期群众、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政治教育工作新思路。组织召开群团会议,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,讨论、布置、总结和检查群团工作。关心群团人员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,代表并维护群团人员权益。
(三)帮助党支部做好党的教育和发展工作,协助组织委员培养和教育由群团组织推荐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,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。
八、保密委员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、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决定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,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安全保密工作。
(二)及时了解党员及群众的思想状况,做好保密防范工作,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,提高警惕,打击各种破坏活动。
(三)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,了解掌握机关各党支部的安全保密情况。